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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营改增”后地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3-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税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全面“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大幅度减少,管理难度加大,如何做好地税征管工作,就成为摆在我们每个地税工作者面前的一道课题。

  一、全面“营改增”后对地税工作的影响

  (一)地税收入大幅下降。长期以来,营业税作为地税部门的主体税种,其税收收入约占地方税收收入的一半左右。全面“营改增”后,地税收入将出现断崖式下跌。以崆峒区地税局为例,2015年全局征收入库营业税29637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比重为  54.7%。2016年全局征收入库营业税26568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比重为45.3%。预计从2017年崆峒区地税局税收收入大幅下降,每年影响税收收入不少于26000万元。

  (二)主体税种缺失。营业税是地方税收最主要的税种,“营改增”后,营业税由国税局改征增值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由国税部门征收,老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也将全部移交给国税局征收,势必造成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缺失。地税部门主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等固定税源,税收收入与当地经济发展指标的关联度进一步降低,收入增长明显缺乏后劲。

  (三)管控难度加大。全面“营改增”后,地税“以票控税”的手段将失去效能,管户的控管能力势必弱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印花税等税种因为发票管理权限丧失,征收难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住宿、餐饮、娱乐业等行业的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能否及时足额申报地方税费就得打个问号。地税控管手段弱化,漏征漏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传统的征管模式势必受到冲击。

  过去,地税部门征管工作的重心一直围绕着营业税展开。全面“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直接从纳税人那里获取可供分析的涉税数据将越来越少,对纳税人财务报表提供的涉税数据的核实工作将变得越来越困难。要准确把握纳税人的真实情况,只有通过从国税、银行、城建、国土等第三方获取的数据信息加以核实。由于上述部门各自的职能作用各不相同,要顺利地从第三方直接获取涉税信息,目前还存在着不少困难。

  二、对做好“营改增”后地税征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怎样做好“营改增”后地税征管工作,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调整工作思路,将征管重心逐步转移到财产税、行为税、个人所得税征管上。要在夯实现有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对潜在税源和零散税源的规范管理。加强税源基础事项管理,进一步完善一户式税收情报收集,做好重点税源和重点事项由征管科或风险管理科重点跟踪监控,一旦发现纳税异常,直接列入纳税评估或稽查对象。完善土地增值税分类预征及日常管理,特别是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设置风险异常指标,指标一旦预警,及时列入评估清册。加快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换,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和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强化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强化非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逐步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二)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与国税、银行、财政、土地、城建等相关部门定期数据传递和与这些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准确汇集由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形成全面实时、动态化的税源监控网络。

  (三)以金税三期工程上线为契机,提高信息管税水平。要从数据质量日常管理和实地核查、风险管理等方面入手,逐条核实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真实性,把好数据入口关,增强涉税信息的准确性。构建数据管税为核心,低度风险纳税提酲,中度风险评估应付,高度风险税务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四)加强国地税深度合作,推进各领域深度融合。国地税要密切合作,加大合作征收、委托代征、信息交换力度,有效防止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及附征税款职能消失后带来的税款流失风险。国地税应联合发布重点税源企业分行业税负标准和税负预警指标、评估模型,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加强国地税联合风险管理和联合稽查,实现国地税各税联查联评,结果互认。共建办税服务厅,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处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方式,实现税源登记、发票开具、申报缴纳、宣传咨询、优惠办理等环节国地税双方零缝隙对接,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作者:吕贵林 崆峒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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