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做为一个地方附加税种,收入总量比较小,在日常管理中往往容易忽视,在营改增前,地税部门主要抓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征管,城建税因为随主税附征,2016年,泾川县地税局共征收城建税439万元。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方面的现状及做法
营改增后,增值税、消费税由国税局征管,地税部门对城建税的管理失去了有效的抓手,因而管理难度相应的增加了,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申报,地税部门也很难发现,尤其是零散税收方面,管理难度更大。当前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对企业、固定业户的管理,督促其按期申报。
二是由国税局代征零散开票方面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少报、瞒报附加税的纳税人进行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建税管理方面,由于“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缺少有效的控管手段,跑、冒、滴、漏比较严重。
(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管理难度加大。
(三)因城建税城乡税率不同,税负不公,有的纳税人为了避税,在零散开票时,故意到税率比较底的农村税务所开票,偷逃税款。
三、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由于城建税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而这两个税由国税主管,地税没有有效的控管手段,建议由国税局代征零散开票户、个体户应征的城建税。
(二)建议从立法层面解决,城建税单独立法,成为主体税种,改变计税依据。
(三)建议城建税直接由国税局征管,并加强属地管理,减少税款流失。 (康永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