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地税局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精心摸排税源,依法严格征管,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将市、县两级的决策部署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在税收收入上。截至11月30日,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3803.2万元,完成市局下达税收计划任务的104.2%,同比增长30.38%(扣除营业税),增收886.3万元,提前一月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
一是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做好税收预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清全县税源结构,掌握企业经营及税收增减变动情况,根据经济发展走势,充发考虑经济环境、政策影响等增、减收因素,对全县收入情况进行科学预测,提高预测准确率,增强驾驭组织收入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细化征管工作措施,提高征管质量。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管”的有效性,简政不减效,放权不放责,通过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无真空、无死角,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强化税收调度分析,严格依法治税。认真开展月度税收分析,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实施中的相关动向,剖析各种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加强与当地政府及财政、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好收入任务与实际税源的关系。
四是提高会统核算质量,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税收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统一性,充分发挥税收会计监督的作用,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的查询模块,及时发现税收执法与税款征收中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严把申报关,提高申报率和入库率,切实做到不虚收空转,提高收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