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科是县局主管全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全局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2.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方案。
3.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方案,指导各单位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宣传工作。
4.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方案,督促各单位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5.负责本局税法宣传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法宣传工作规划、方案,督促各单位开展各类税法活动。
6.负责《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制度在全局的贯彻执行。
7.负责办理全局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退休、抚恤等方面的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全局机构和编制管理工作和全局干部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9.负责全局各类人事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10.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局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12.负责全局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管理工作。
13.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县委和上级组织以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14.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和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工作的各项任务。
15.在县局党组领导下,按照省、市局党组、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抓好落实。
16.对县局总支及所属支部党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全局基层党建工作。
17.安排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基层党建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18.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权利,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1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海龙 电话:66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