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以及执行财经制度、廉政制度、人事制度等有关情况。
二、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的"两权"监督工作。
四、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查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参与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七、负责税收法规方面工作。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