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是县局主管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是:
1.处理监察室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贯彻执行党纪、国法和上级、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指导、督促落实本单位监察工作。
3.负责涉及本单位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监督工作。
4.负责针对本单位干部的信访举报和违纪案件的登记整理、存档保管及查处工作。
5.协助纪检组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工作。
6.办理市局监察室、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1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