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税”战略,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素质提升“115”工程总体部署,2016年继续在全国税务系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立足税务干部队伍现状,贴近税收工作实际,实施岗位学习练兵、业务比武竞赛、人才选拔培养,树立爱岗敬业、勤学苦练、比学赶超、岗位成才的导向,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拓宽干部成长渠道,激发税务干部工作热情,打造高端引领人才、专业精英人才和操作实用人才各尽其能、互为支撑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促进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员练兵、层层比武、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构建覆盖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三个层级的人才梯次培养机制。根据素质提升“115”工程确定的人才规模,2016年,通过练兵比武面向基层选拔2000名“专业骨干”和10000名“岗位能手”,认真做好培养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岗位。紧密结合实际,干什么、练什么、比什么,以练促学,以比促练,努力提升税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开展练兵活动,做到全员覆盖、整体提升。
——坚持不拘一格。练兵方式灵活多样,比武内容贴近实际,业务人才不限年龄、学历、岗位、职务,注重选拔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成长起来的优秀干部。
——坚持统筹兼顾。与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专业人才库建设、数字人事、绩效管理、基层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岗位练兵
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85号)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1.练兵对象
岗位练兵面向全体在职人员,分为行政管理、征管评估、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和信息技术5个岗位类别,每个岗位类别的涵盖范围,以数字人事制度中规定的《税务干部专业分类及岗位职责描述》(见附件1)为依据,其中未能涵盖的岗位,各单位可根据其工作性质,自行确定归属类别。各省税务局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岗位,在5个岗位大类的框架下,对税务干部的专业类别作进一步细分,使练兵活动更贴近税收工作实际。
2.练兵内容及方式
岗位练兵紧紧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击偷骗税等重点工作任务,以税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和业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立足岗位自学,寓学习于工作之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升全员素质能力,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扎实落地。
(二)业务比武
建立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三级业务比武机制,采取笔试、业务竞赛、上机操作、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方式,分层级自行组织岗位技能和实践能力的业务比武活动,重点检验对当前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内容的掌握情况。
1.市税务局业务比武
在岗位练兵的基础上,市税务局按照5个岗位类别或细分类别组织业务比武,原则上2016年9月底前完成。县区税务局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等形式,确定参加市税务局业务比武人员。组织推荐要综合考虑工作实绩、平时表现、群众公认度等因素;选拔可以组织统一考试,也可以采取比业绩、比技能、比贡献等方式确定人选。数字人事试点单位,可以将业务能力升级考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不重复安排考试。在市税务局业务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由市税务局授予“xx市国税(地税)系统岗位能手”称号。
2.省税务局业务比武
在市税务局业务比武的基础上,省税务局按照5个岗位类别或细分类别组织业务比武,原则上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市税务局从“岗位能手”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税务局业务比武人员。在省税务局业务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由省税务局授予“xx省国税(地税)系统专业骨干”称号。
3.税务总局业务比武
在省税务局业务比武的基础上,税务总局按照5个岗位类别组织“全国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方案另行制定。省税务局从“专业骨干”中择优推荐5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每名选手各代表1个岗位类别。通过比武选出个人优胜奖若干名,以个人成绩为基础计算各省税务局代表队集体成绩,分别选出国税、地税系统集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4.“专业骨干”“岗位能手”名额分配
“专业骨干”“岗位能手”的具体名额,由税务总局进行整体分配(见附件2)。省税务局根据本系统各岗位人员规模将“专业骨干”“岗位能手”名额进行分类别分配,并将“岗位能手”名额分配到市税务局。“岗位能手”名额较少的省税务局,也可以不再进行二次名额分配,将省税务局、市税务局比武合并,一次性选拔出“专业骨干”和“岗位能手”。在省税务局、市税务局业务比武中,参加比武的人员与分配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为确保经过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两级比武后,足额选出“岗位能手”和“业务骨干”,各单位应按照两级人才的名额之和选拔“岗位能手”。
三、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
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个人优胜奖获得者和获奖代表队进行通报表彰,各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对“专业骨干”“岗位能手”进行表彰。
(二)人才培养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对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税务总局业务比武个人优胜奖获得者的培养使用,与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规划、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建设等相衔接。“专业骨干”“岗位能手”可以作为省税务局、市税务局专业人才库人选,制定具体计划,采取在职自学、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培养使用。
(三)评先评优
“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将纳入税务总局对各省税务局的绩效管理。对税务总局业务比武个人优胜奖获得者、“专业骨干”和“岗位能手”,其所在单位要在个人绩效考评中给予肯定和激励,并将业务比武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数字人事试点单位在其个人成长账户中给予适当加分。
(四)干部使用
将业务人才培养与干部选拔使用紧密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任上一级职务,优先选调、遴选到上级机关,为业务人才发挥才能、成长进步创造机会。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与“十三五”税收发展规划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相匹配,一年一部署,连续抓五年,是素质提升“115”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人才梯次培养机制、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税务总局人事司负责按照本实施方案,分配各省“专业骨干”“岗位能手”名额,指导做好结果运用,业务比武与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建设衔接等工作。教育中心负责指导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制定并实施“全国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方案,业务比武与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衔接等工作。办公厅负责活动宣传以及与绩效管理结合等工作。机关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税务总局机关干部练兵比武、制定相关方案等工作。各司局负责参与组织“全国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业务比武与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建设衔接等工作。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做好“专业骨干”“岗位能手”的表彰、培养和使用等工作。
(三)周密安排部署
各级税务机关要科学设计练兵比武方案,坚持真学真练真比,不得以单纯的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等形式代替比武;要把活动要求与本单位正在开展的练兵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统一起来,不重复开展活动,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比什么,坚决不允许出现为争名次而搞突击学习、脱产培训、封闭训练等情况;要将开展活动的时间节点与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进度有效衔接、合理摆布,确保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练兵比武活动,可以借鉴北京地税局岗位技能大赛、四川国税局“赛比争”活动形式,将本单位练兵比武活动与地方工会举办的职工技能大赛等结合起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宣传部、团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宣传活动的做法与成效,大力选树各级各类先进典型,树立勤学精业、拼搏进取的税务形象。税务总局将继续编发“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专报,宣传推介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