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税纳税人的权利
1、有权参加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的网上报税系统操作规程培训班,有权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有关网上报税的技术指导。在使用网上报税过程中,如出现任何有关电子报税软件的故障,有权向运营服务商申请维护。
2、由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联网银行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纳税人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或多缴税款的,其责任由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或联网银行承担。
(二)网上报税纳税人的义务
1、纳税人在网上报税前须在缴税专户内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
2、纳税人在网上报税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导致不能正常申报缴纳税款,应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反映,或与运营服务商联系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逾期申报或逾期纳税,由纳税人承担责任。
3、纳税人须对向税务机关发送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纳税人的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服务器中的记录为准。纳税人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申报或虽申报但银行存款不足缴纳税款的,主管地税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分别按逾期申报或逾期缴纳税款行为进行处理。
5、纳税人不真实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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