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是县局主管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单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参与、监督单位廉政勤政情况并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
(五)负责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参与巡视、督查工作。
(六)负责针对地税干部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