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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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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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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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
被盗
税务
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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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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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件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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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
被盗
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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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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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人提
供的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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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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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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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单说明
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等税务证件后向税务机关报告挂失时使用。
2.遗失、被盗情况说明:应写明遗失、被盗证件的原因、有关情况、如何处理等。
3.遗失声明:应写明遗失证件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遗失证件的种类等情况并声明作废。遗失声明应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媒体上发布。
4.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填写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挂失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包括: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遗失、被盗证件后,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说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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