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分局主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县基金费源的调查、测算、汇总、分析工作,定期上报和下达基金征收计划任务,定期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重点费源的动态监控管理、月份收入分析通报和季度收入报告工作,对征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年计划的按时足额完成。
2.负责制定、规范和完善基金征管程序和基础资料,健全考核机制,督促、检查征管质量考核,负责规范统一县局基金征管中所使用的帐、表、册等资料。
3.负责协调好与财政、社保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基金收入的及时、准确划拨,并负责县级收入的按时足额划拨,做到帐实相符。
4.负责及时汇总上报各种报表,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5.负责社会保险费专用票证的领发、保管、检查工作,确保专用票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
6.负责基金征缴政策、法规和法令的宣传、咨询工作,提高参保单位自觉缴费意识。
7.负责及时了解基金计划的执行、费源、票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负责做好市、县局安排的阶段性专项工作。
(联系电话:0933-612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