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统一由金昌市地方税务局设在金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1、申请人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并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企业一式两份,个体一式一份;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的,应填发《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补正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件、批准设立的文件;
(2)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体工商业户业主的一寸免冠照片;
(4)公司的章程、协议或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5)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代码证书;
(7)银行开户证明。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资料后,按照市局统一标准收取10元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打印《税务登记证件》;
3、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后,在次日上午将所有申请资料全部移交主管管理分局。
4、主管管理分局接到申请办理的资料后,完成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和确定该纳税人的征收方式、预缴税款额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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