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繁体
?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区页面 >> 静宁县 >> 内设机构
?
征收服务分局

发布日期:2012-09-05 浏览次数: 字号:[ ]

征收服务分局是县局主管征收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等级事项。

(二)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费)款征收等事项。

(三)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

(四)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

(五)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六)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七)负责上级有关纳税服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规范全县地税系统各单位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地税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九)负责征收服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局指导、协调和考核、验收各级办税服务厅达标工作。

(十)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法宣传、配合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配合实施税收争议的调解。

(十一)负责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具体办法,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和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局纳服科相对应的工作内容。

(十三)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信息来源注明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转载使用。经同意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信息来源未注明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要注明其实际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