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服务分局是县局主管征收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等级事项。
(二)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费)款征收等事项。
(三)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
(四)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
(五)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六)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七)负责上级有关纳税服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规范全县地税系统各单位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地税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九)负责征收服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局指导、协调和考核、验收各级办税服务厅达标工作。
(十)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法宣传、配合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配合实施税收争议的调解。
(十一)负责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具体办法,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和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局纳服科相对应的工作内容。
(十三)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